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0-09-29 公 开 人: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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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5日,本院根据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淄博锐驰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淄博锐驰工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11617时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45号;联系人:韦良钊;联系电话:13869399756),申报时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淄博锐驰工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01116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是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以及律师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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