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01-23 公 开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718次
联系人: 4C08331461B45BF079161C5DEC17BA2D 联系方式: 18815280306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2-03 17:00
  • 打印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118日裁定受理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同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与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担任管理人。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1130日裁定金华华越世贸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国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万润投资有限公司、金华森易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华越系公司”)合并重整。

华越系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其开发的金华世贸中心项目,项目体量较大,为维护债权人和商铺业主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投资人引进方案》,管理人将致力于引进具备雄厚经济实力和商业综合体运营及开发能力的意向投资人。现管理人发布招募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世贸中心项目位于金华市李渔路888号,身处金华CBD核心腹地,是一座集购物、休闲、酒店、办公、娱乐、餐饮、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型、全新体验式商业综合体。

金华世贸中心占地面积6.0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万平方米(含没收资产面积3.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12万平方米。项目以商业综合体模式建造营运,主要包括商场、写字楼和酒店三大区块。

进入重整程序前,华越系公司部分物业已经销售,剩余未售资产合计17.7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未售面积7.63万平方米,地下未售合计10.12万平方米)。

(二)特别说明

1. 华越系公司重整受理前,已没收部分资产 3.97万平方米现由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城投公司”)行使相关权利。

为推进世贸中心项目处置,就上述没收资产部分,金华城投公司同意委托管理人整体统一招募投资人。

2. 华越系公司账面已售房屋未收房款1.53亿元,该部分应收账款由重整后的华越系公司收取,投资人另行支付重整对价款。

3. 世贸中心项目的营业模式定位于将商业物业整体统一经营。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需将华越系公司自有物业与难以拆分处置的其他购房者所有物业实施整体统一经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1111日,合格业主表决通过了《统一经营招募方案》。后续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统一经营招募方案》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世贸中心沿街商铺业主在购房时没有与华越系公司签署《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涉及24铺,共计1277.99平方米。该部分沿街商铺不在前述《统一经营招募方案》范围内,重整投资人可自行与该部分业主协商处理方案。

5. 原华越系公司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在重整程序启动后已依法解除,但目前有个别承租人尚未腾退。

6. 世贸中心项目分别于20121220日和20201230日分区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资产权证首次登记已办理完成。

7. 因世贸中心建成已久,相关设施设备可能不完全符合实际需求和现有标准。为支持项目盘活,对后续装修及验收,属地政府将给予积极协调与支持,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上述资产情况仅供投资人参考,最终以现场尽调情况为准。

二、招募要求

本次招募旨在引进同时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和商业运营管理能力的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及其提报的重整投资方案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要求

1. 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治理结构应较为完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商业运营管理能力参与重整投资和统一经营,同意投入资金用于后续物业装修。

2. 拥有与债务人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3. 投资人应当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或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组合。

4. 为保护全体债权人权益和返租商铺权益,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对价及付款期限,对统一经营方案租期、租金及支付方案及整体开业安排等)。考虑到重整投资方案涉及资产包括华越系公司名下未售资产,以及金华城投公司名下的没收资产,为便利资产处置,维护全体债权人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针对不同标的资产将采取不同的交易模式。包括:

1)对华越系公司名下的未售资产,投资人通过参与华越系公司的重整程序,受让华越系公司现有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从而整体取得华越系公司名下未售资产的控制权,投资人收购方式为承债式收购,即投资人支付的重整对价将用于清偿华越系公司重整前的负债(无需向现有股东支付任何对价款)。本次重整完成后,华越系公司的原有债务与投资人无关。交易过程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金华城投公司委托管理人统一处置的资产,通过资产转让方式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招募流程

1. 报名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1 报名及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及相关主体资格信息。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如需了解除《招募公告》以及已经公开披露资料外的其他信息和材料的,可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支付保密保证金100万元后,由管理人配合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1.2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中,《重整投资报价书》载明的重整对价,包括华越系公司自有未售资产以及金华城投公司委托管理人统一处置的资产。该部分资产的重整对价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的56%(根据金华凯宝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华越系公司自有未售资产评估价值9.64亿元,金华城投公司委托管理人统一处置的资产评估价值2.66亿元,合计12.30亿元)。对价款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对华越系公司账面已售房屋未收房款1.53亿元,该房款回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目前按90%可回收率估算为1.38亿元。该部分资产的重整对价按不低于前述估算值56%确定,该对价款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统一经营方案,不低于2021111日合格业主表决通过的《统一经营招募方案》的相关条件,即:(1)装修免租期后第一个租赁年度已售商铺部分(不含沿街商铺)的收益不低于2000万元;(2)收益应至少每3年上调一次,每次调增幅度不得低于前一个租赁年度所支付商铺收益的3%;(3)收益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4)装修免租期不超过一年;(5)统一经营期限不少于15年,且不超过20年(不含装修免租期)。

1.3 缴纳参选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须在本招募公告期截止时间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和参选保证金1亿元(不包含保密保证金)。未按期足额交纳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意向投资人自动放弃参与重整。如意向投资人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则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投资人未能按照重整投资方案履行,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依次用于支付重新招募或者资产处置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招募或资产处置的价款低于原价格造成的差价。不足以弥补上述差价损失的部分由投资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评审

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仅一家,则该投资人自动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管理人将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投资人商业运营能力等因素,启动竞价程序,综合评定最优投资人,并将综合评定的最优投资人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3.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4. 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5. 报请批准重整计划

管理人将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后,依法向法院报请批准重整计划。

6. 执行重整计划

若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则由正式重整投资人会同债务人企业执行重整计划,全面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依法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三、报名及提交方案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2317时止。

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8072324316,电子邮件:chenxi@celg.cn)。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888号金华世贸中心A6楼。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参与投资。

 

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23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