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爱仕德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法院通知书

中山市爱仕德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法院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2-04-27 公 开 人:广东金丰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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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2022)粤2072破1号

 

中山市爱仕德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黄庆亮、黄庆林:

本院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2021)粤2072破申34 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申请人方广张对中山市爱仕德电器实 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4月2日指定广 东金丰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山市爱仕德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 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收到本通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中山市爱仕德 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 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  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 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 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 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   ;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 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 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中山市爱仕德电器实业 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 爱五路朗晴轩二幢二楼8-11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潘国 18948887727).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6月8日上午9时 在本院第20审判庭召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管理人员 等届时必须准时到会。

六、如未按本通知履行相应义务,经破产管理人书面申 ,本院审查后,视情节轻重对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单独或综合采取拘传、罚款、限制出 境、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等措施。

特此通知

 

 

 

 

 

O二二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 肖亚军、侯艺喆;

联系电话: 0760-22588345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中山市第二 人民法院民一庭


附件

爱仕德通知书(2022)粤2072破1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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