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永丰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镇平县永丰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09 公 开 人:镇平县永丰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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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刘俊堂的申请2022年1226日裁定受理镇平县永丰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指定本案由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镇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31日指定河南衡祥律师事务所为镇平县永丰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管理人。镇平县永丰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镇平县永丰利烟 花爆竹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衡祥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长安1号写字楼B座23楼;邮政编码:473000; 电话:(毛雪瑜律师13193800533,马元珏律师13333681377) 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3月3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镇平县永丰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镇平县永丰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河南省镇平县法院定于2023年3月9日9时在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 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2023)豫1324破1号公告、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承诺书、债权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申报文件接收回执


附件

债权文件签收回执.pdf 下载
债权申报表.pdf 下载
债权申报承诺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送达地址确认书.pdf 下载
永丰利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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