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公告及管理资料移交通知

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公告及管理资料移交通知

公开时间:2024-07-27 公 开 人: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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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公告及管理资料移交通知

 

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及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成员、董事执行董事)或者董事会成员监事长(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2024725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赣 0983破申 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725日采取轮号方式指定江西朗秋(东乡)律师事务所担任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刘平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据此,管理人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管理资料移交

1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应于2024811日前向管理人移交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印章

2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应于2024811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账册、文书资料。

3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应于2024811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

4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成员、董事执行董事)或者董事会成员监事长(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掌握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公司账册、文书资料、公司财产的,应向管理人移交。

5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成员、董事执行董事)或者董事会成员监事长(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说明出资情况及缴纳出资款,履行法定的义务;逾期不移交不说明不缴纳的,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报告,或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债务人相关人员的责任。

若你方逾期交付上述资料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828日上午9时,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召开,请你方准时参加。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律师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五星商业街2栋北楼3303 江西朗秋(东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285115242

特此通知。

 

高安市睿智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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