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溪锅炉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四川南溪锅炉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9 公 开 人:四川契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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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7日作出(2025)川1503破申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附翔东对四川南溪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溪锅炉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月30日作出(2025)川1503破2号之三《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四川契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南溪锅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认真履行接管债务人的法定职责,前往公司注册地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A-04-03号实地查看情况以及通过电话、短信、公告进行接管告知。但至今无人代表四川南溪锅炉有限公司协助管理人处理破产相关事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接管到四川南溪锅炉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及其他经营证照;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以及账簿、文书等任何材料。

现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即2025年4月17日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上述财产的保管人或占有人应及时将上述材料移交给清算组,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川南溪锅炉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徐鑫律师,电话:18111156015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江山领誉六幢四川契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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