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7小时前 公 开 人: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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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8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晶玻璃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报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案移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下称“余杭法院”)审理,余杭法院于2025年9月30日指定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各项管理人职责。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提升企业资产价值,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投资人,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根据管理人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工商登记材料显示,南晶玻璃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568752328J
法定代表人庄大波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溪口村百丰路4号
注册资本3533.33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制品生产、加工。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1-01-21
经营期限2011-01-21至无固定期限

二、主要资产情况

(一)机器设备类资产:根据管理人接管到的材料,南晶玻璃公司名下机器设备类资产主要为在租赁厂区内的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经现场盘点,南晶玻璃公司租赁厂区内共有3条生产线约253台设备,据南晶玻璃公司财务账册数据显示,机器设备净值约170万元左右。

(二)对外投资:

南晶玻璃公司对外投资三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投资比例状态
1杭州何伟机械有限公司100%存续
2杭州兴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00%存续
3浙江南利新晟科技有限公司65%存续

特别说明:南晶玻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何伟机械有限公司核心资产为其名下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百业路9号1、2、3、4、5幢工业房地产,目前该资产已被余杭法院查封,并于2025年11月14日在阿里破产拍卖平台公开进行司法拍卖。

(三)存货类资产:南晶玻璃公司存货类资产主要包括辅料、原片、五金等原材料及办公用品和劳保配件等,均散落存放于南晶玻璃公司租赁厂区内。据南晶玻璃公司财务账册数据显示,辅料账面价值约15万元,原片账面价值约45万元,五金账面价值约18万元,办公用品账面价值约10万元,劳保配件账面价值约5万元。

(四)无形资产:

1、发明专利

管理人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南晶玻璃公司名下登记有5项发明专利,分别为:


序号名称公开号申请日期
1一种数码打印中央夹层玻璃的制备工艺CN113087416A2021.4.16
2一种钢化热反射镀膜夹层玻璃的制备工艺CN113059886A2021.4.16
3一种铯钾夹层防火玻璃的制备工艺CN113103721A2021.4.16
4一种Low-e弯夹层玻璃的制备工艺CN106242259A2016.8.5
5一种离线双银Low-e夹层中空玻璃的加工工艺CN105130212A2015.7.17

2、商标

经管理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南晶玻璃公司名下共有2件商标,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注册号国际分类申请日期商标专用权期限
121035066192016-08-192017-10-14至 2027-10-13
221035064192016-08-192017-10-14至 2027-10-13

(五)南晶玻璃公司账面记载的部分应收款项。

具体信息及资料,管理人将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

三、报名须知及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公司情况有所了解,并参与投资。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该项目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下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和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5、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和知晓该项目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稳健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

3、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不存在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情形;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每一个成员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及案件具体情况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投资人招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7时。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叁份)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报名地点,通过邮寄的形式向管理人报名的,报名时间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31楼

(2)联系人:陈律师   咨询电话:17328888115、17328888639

3、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报名意向书。

(2) 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情形;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承诺。

(3) 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体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5) 参与本次投资的优势介绍及佐证材料。

(6)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公函)。

(7) 同意对知悉的南晶玻璃公司破产案件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8)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的文件材料。

(9) 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及尽职调查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00.00),并提供汇款凭证。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

  账号:3301041060006083392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可在尽职调查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中午12时。

如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期到期后无投资意向的,应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退出招募程序并申请无息退还报名及尽职调查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报名及尽职调查保证金。

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六)投资方案的制定和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1年12月20日17时前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来源、偿债方案、经营方案等,《投资方案》应尽量详尽且具有可操作性。《投资方案》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七)投资人遴选

《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在余杭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参考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制定遴选规则及相关文件,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另行通知限期缴纳投资保证金。并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中选的投资人。

具体的遴选规则及相关文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缴纳投资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已缴纳的报名及尽调保证金可转为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在限期内缴纳投资保证金视为认可和接受管理人制定的遴选规则及相关文件,未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其放弃进入遴选程序、丧失遴选资格,管理人将在收到其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已缴纳的报名及尽职调查保证金。

(八)签署投资协议

通过遴选程序确定中选投资人后,该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及相关必要文件,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九)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对于中选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处理,并按照《投资协议》及相关必要文件履行相关义务。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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