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 公告

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 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5 公 开 人: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5625次
联系人: 1 联系方式: - 报名截止时间: -
  • 打印

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

公告

 

2025年2月28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以下称“中牟法院”)裁定受理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众联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5年3月14日,中牟法院指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担任众联公司清算组(以下称“清算组”)。2025年9月3日,中牟法院裁定终结众联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受理众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9月9日中牟法院依法指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众联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为使众联公司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管理人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众联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报告及相关补充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2MA4847790N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文路与物流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金泉大厦C座917室

法定代表人:韩远东

注册资本:96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河南省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网架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膜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钢结构的加工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制作与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机械加工、配件生产、销售;批发零售:钢材、建筑材料、铝合金制品、金属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除外

二、报名条件及承诺

2.1依法登记设立,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记录。

2.3报名机构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2.4承诺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列席债权人会议、完成管理人认为其他必要事项。

2.5出具审计工作方案、报价方案(报价包含差旅费、交通费、合理报酬、相应税费等所有费用支出)。

2.6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依法如实反映债务人财务及财产状况,据实出具审计报告,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若审计报告因超过有效期无法使用的,无偿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2.7承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重点审计众联公司是否存在公款私用的情形,并如实在审计报告中记录;禁止一切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2.8承诺严格按照破产程序的要求,依法积极配合破产受理法院和管理人的工作,接受管理人对全程工作进度、质量的监,接受对审计结果的合理性复核。

2.10自愿承担因审计瑕疵导致的法律责任

2.11具有从事破产案件审计业务的经验的优先

三、报名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竞选文件,竞选文件包括如下内容或材料

3.1参选人主体资格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3.2报价函、响应报名条件的承诺、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和安排等;

特别提醒: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一式壹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及评选方式

4.1意向竞选机构应按上述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文件。

4.2截止时间:2025121217:30前,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收件地址。

4.3管理人根据报名竞选机构的工作方案、资质、经验、报价等因素,经研究后确定审计机构一家及备选审计机构一家,并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喜全,联系电话:14788339378

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三号楼七层703室。

 

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2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