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4)浙0112破3号——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4)浙0112破3号——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12-08 公 开 人: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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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临安万龙实业名下位于临安区横潭路69号不动产(包含装修)的公告

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8日10时至2025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存在租赁,临安区人民法院已判决租赁关系于2024年4月20日解除。现4-8层及一楼部分由原承租人继续租用,已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了解),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通知承租人腾退,但如发生逾期、迟延腾退的情形或需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腾退,可能影响标的物迟延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5、本次拍卖包含房屋内已形成添附的装修,装修系承租人所有,本次拍卖委托管理人与不动产一并处置,装修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原1-3楼为KTV,4-8楼为单身公寓,9楼为办公室,装修质量、风格、成新度等,以交付时实际状况为准。

6、标的物房屋和土地的性质及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7、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

1、标的物简介:①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临安区锦城街道横潭路69号不动产,其中,房屋建筑面积9383.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221平方米。②房屋室内外装修。不动产具体如下:

表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序号用途面积(㎡)证号使用期限权利性质限制信息
1办公住宅用地2221临国用2010第02038号至2053年7月29日出让有查封、有抵押

表二: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序号用途面积(㎡)证号使用期限权利性质限制信息
1办公住宅用地/办公2406.19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804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2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722.87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803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3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722.87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802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4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722.87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801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5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722.87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800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6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722.87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799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7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722.87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798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8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722.87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797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9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740.53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796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10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842.42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795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11办公住宅用地/商业办公334.65临房权证锦城字第201000794号至2053年7月29日存量房产有查封、无抵押

2、起拍价:55,847,288.00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天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何律师,联系方式:15868109765)。

   三、咨询看样

截至拍卖日前三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咨询情况确定后通知,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何律师,联系方式:15868109765)。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且款项付清后,须由竞买人到管理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2、标的物所涉及的其他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宽带费、通信费、燃气费、公共能耗费、排污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醒: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126101013000016290】。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15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管理人处(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68号华瑞汇金中心A座29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

2、标的物存在查封、抵押情况,法院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因此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软件服务费、法律法规规定或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另行承担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过户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纳入破产财产供全体债权人分配清偿。

4、参照法〔2024〕23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68109765(何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571-89543742

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拍卖须知

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8日10时至2025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参与竞买,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600万元以上)。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标的物所涉及的其他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宽带费、通信费、燃气费、公共能耗费、排污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可能会被视为悔拍。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126101013000016290

十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68号华瑞汇金中心A座29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软件服务费、法律法规规定或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另行承担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过户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纳入破产财产供全体债权人分配清偿。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接受、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五、标的物存在查封、抵押情况,法院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因此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管理人联系,对接后续事宜。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本次拍卖受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监督,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68109765(何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571-89543742    

       

临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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