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一批

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一批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83次
  • 打印

关于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一批的竞买公告

 

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阳光”)管理人将于2024122110时至20241222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存放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怡乐北街17

标的物名称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一批

起拍价3000元,保证金:300元,增价幅度:30(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标的物由于存放时间过长,设备不确定能否正常使用、有无零件缺失不详,可能存在部分标的物有损坏的情况。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确定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本次拍卖要求买受人在缴纳全部拍卖款项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后1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搬离存放地,若超期1日还未将全部标的物搬离存放地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剩余标的物部分,管理人有权对剩余标的物另行处置。

重要提示:

1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标的可能存在设备老化、毁损和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的现状、外观、数量、重量、质量、型号规格及使用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外观、数量、重量、质量、型号规格及使用状态等为准。若标的物交付时与拍卖公告载明的现状、外观、数量、重量、质量、型号规格及使用状态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如有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1222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尹先生:15910861984,王女士:17709506773)。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及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标的物搬运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场地费、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及标的物自身的损毁、灭失,赔偿因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害;防范或者消除拆卸、搬运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或者消防安全问题等而支出的费用等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名: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户:811070101370282857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2%计算,封顶不超过20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十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标的物存放地办理交割手续,并于缴纳尾款后1日内完成标的提货,将标的物搬离标的物存放地。若超期1日还未将全部标的搬离存放地,标的物剩余部分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管理人有权对剩余标的物另行处置。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或未及时将标的物搬离存放地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2、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尹先生:15910861984,王女士:1770950677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010-62697484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新诺阳光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