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星汇广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

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星汇广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08 公 开 人: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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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星汇广场”项目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410日裁定受理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中强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中强公司管理人。“星汇广场”项目由中强公司开发,项目业态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及车位,现仅住宅部分复工续建,计划于20253月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为顺利推进后续星汇广场项目交房工作以及保障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就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星汇广场项目概况

“星汇广场”项目由中强公司开发,占地约32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11,425.12 m2。总容积率11.14,住宅容积率3.72,总绿地面积368 m2。住宅建筑面积76,225.84 m2,非住宅建筑面积151,950.71m2;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348.40m2,地下建筑共4层,面积78,900.18 m2。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32,278.36 m2、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747.88 m2,地下商业用房面积29,713.11 m2

经核查,星汇广场项目分为A区塔楼、B区连廊、C区塔楼三个区域,其中A区为办公性质、B区为商业性质、C区为住宅性质,具体包括:住宅798套(建筑面积68,558.87),已售或拟交房住宅暂计694套(建筑面积58,470.18),剩余住宅为未售;商墅22套(住宅性质,建筑面积7225.78)、办公264套(建筑面积70,840.87)、车位1047个(建筑面积39,293.51),商墅、办公、车位均未销售,具体资产情况以中选机构与管理人最终核实的为准。

二、报名资格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报名机构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范围为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三年内无主管机关行政处罚、行业协会处罚,无犯罪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与中强公司无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五)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主要服务范围

(一)星汇广场项目全域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因项目进入破产程序,本次复工续建范围仅为住宅,商业、办公尚未确定投资人,暂未复工,中选单位后续需与投资人进一步磋商商业、办公物业管理服务。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甲方授权制定有关制度、物业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承接查验资料;

(三)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园林、景观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七)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八)负责协助办理购房业主的交房手续;

(九)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具体以管理人后续与中选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四、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中选单位须按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规定的物业服务规范标准执行。物业服务收费由各参选单位在争取最大中选机会的前提下,自行列举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注:商业、办公为暂定价,后续需与投资人进一步磋商确定)

特别提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未售及未交付房屋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开发商支付的,因中强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中选单位需承诺星汇广场项目尚未整体处置时,保交楼范围内需开发商支付的闲置物业服务费减半收取,并且同意中强公司以车位租金支付闲置物业服务费用,项目处置时,如车位租金不足以覆盖闲置物业服务费用的,中选单位免除中强公司剩余应支付费用,如车位租金足以覆盖闲置物业服务费用的,超出部分应由中强公司收取。

五、服务期限

不定期,至业主大会成立并授权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六、选聘程序

(一)意向机构报名及比选文件提交

意向机构应在2024101410: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比选申请函;

2.比选文件的真实性申明;

3.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委托员工、代理人等作为机构代表代为报名、提交材料、参与现场比选的,需提交委托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无行政处罚、行业协会处罚、犯罪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中强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无债权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关系等;

6.承诺书:承诺免除开发商应承担的未售房屋物业服务费;

7.保密函:承诺对获取、接触、知悉的中强公司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上述材料均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报名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重新组织的比选,以后也不得参与管理人机构举办的任何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方案、收费标准及依据、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简历、其他类似项目业绩等,未按期提交服务方案,视为放弃比选。

(二)组织比选

管理人将于2024101410:30分组织评委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料综合考虑和评定,管理人将选聘结果告知中选人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公告与公示,未被选定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订合同

管理人将代表中强公司与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正式进场履职。

七、报名及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地点

(一)报名方式:邮寄或现场送达至公告载明地址;

(二)报名送达信息: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瑞五路396号金控时代广场2

联系人: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1778404408813890200114

八、特别声明

本比选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比选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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