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正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广东正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2-06-10 公 开 人:广东正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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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正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2021)粤2072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对广东正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月20日作出(2022)粤2072破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正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2年3月23日,债务人尚欠王劲松、黄蕾、罗芳等3名职工包括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合计3149.4元。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22年7月10日止。

若员工对管理人公示表中记载的金额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附相关依据;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职工有权依法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管理人调查结果。即使员工在上述期间未提出异议,管理人亦有权根据进一步的核查而相应修正职工债权数额,并对修正后的债权金额予以补充公示。

特此公示。

 

                                  广东正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附:1.《广东正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

2.管理人联系方式:陈义18928158118、蓝冰钦13826160906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紫园写字楼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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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债权公示及职工债权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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