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财务管理制度

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财务管理制度

公开时间:2024-02-04 公 开 人: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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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富公司清(制)2023004

 

关于印发《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兴富公司、清算组

为进一步规范兴富公司、清算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财务管理制度》,现印发执行。

 

 

 

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1023


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  费用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四章  差旅费用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9日作出(2023)云03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被申请人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富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2023)云03强清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第二条  清算组为规范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期间的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清算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支要本着“保证必要、合理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清算组兴富公司强制清算期间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二章  财务机构及岗位职责

 清算组兴富公司的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财务核算必须做到日清月结,财务人员依法对各项支出的票据、凭证及核算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会计账务核算要做到账账、账款、账实、账证和账表相符。

  财务人员应及时整理好会计资料,接受清算组清算组指定的会计师进行的审计。

 出纳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及时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收入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收到现金,应开具收据,收据应连续编号支付现金应及时向对方索要凭据。对于发生的现金收支业务应根据收付款凭证及时登记入账。对应存档的收据、借据及时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兴富公司强制清算期间为开展工作需要,设立清算组银行账户,现金收入必须存入清算组开设的银行账户。

 

第三章  费用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十条 清算组兴富公司相关费用支岀和报销经清算组指定的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清算组负责人王太熙、杨充开,核心成员张坤决定。

第十一条 清算组兴富公司及其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清算组兴富公司的账户、资金,任何人员不得将未经审批的财务收支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十二  兴富公司强制清算期间,除公司正常经营必需开支外, 不得违反强制清算以及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个别清偿

十三  清算组清算工作机构需要发生其他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时,应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决策,由相应的工作机构报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审核后交清算组负责人决定。

 

第四章  差旅费用管理

十五  清算组及其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参照《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清算组工作人员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凭费用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照100元/人/天包干使用和报销。

 

第五章  附则

十七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 本制度由清算组负责解释。

第十 本制度自20231023日起执行。

 

 

                     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10月23


附件

兴富公司强制清算财务收支制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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