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7小时前 公 开 人: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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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

公  告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长沙市望城区米亿粮油调料批发配送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5年12月3日裁定受理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15日指定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为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粟沙为管理人负责人。

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68号半山国际中心5楼-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0731-85881905;18684751189)。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六年二月九日  

附件: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

债权申报材料(湖南食根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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