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临夏州八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临夏州八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06 公 开 人:临夏州八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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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临夏州八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8日决定受理临夏州八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担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工作。为全面审查临夏州八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坊牧业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并确定资产价值,顺利推进预重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八坊牧业公司预重整/重整审计、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审计机构完成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机构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与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三)项目费用:审计费、评估费在进入重整程序后按破产费用优先支付。如最终未进入重整程序,由八坊牧业公司进行预重整支付。

二、审计、评估范围及要求

(一)审计工作范围

1、截至2025年4月28日(预重整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因案件需要而需调整基准日的情况)。

2、单独或者在专项审计报告中,需明确发表意见及审计结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审计股东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注册资本是否全部实缴完成、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并出具明确的意见。

②审计所有支出清单、财产担保情况,大额支出与担保还需出具专业分析意见。

③审计资产出租的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

④审计对外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⑤审计应收款项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

⑥审计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隐匿或转移财产、放弃债权或承认不真实的债权、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等行为。

3、协助临时管理人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4、协助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核查。

5、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到场,对审计工作进行解释、说明。

6、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工作范围:

1、按《企业破产法》和评估规则对截至评估基准日时八坊牧业公司所有的可变价、可处置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建筑物、机械设备、专利商标、特许经营等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

2、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答复法院、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评估工作的质疑并出具专项说明

3、根据项目推进需要,分别出具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快速变现价值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按照法院或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5、预重整、重整(或清算)程序中其他需要评估事项。

(三)评估、审计工作完成的时间:2025年5月28日前;

(四)评估、审计结果应提供正式报告纸质版一式10份及电子版一份

(五)与评估、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按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和债权人会议表决方案执行;

(六)评估、审计所需的基础资料与管临时理人进行对接后,由八坊牧业公司配合提供。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具备符合本项目审计、评估要求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办法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和资质。

(二)参选机构具有近三年单独从事预重整、重整案件审计、评估业务相应工作能力或工作经验,其中有同行业重整业绩的、具备一级管理人资质(限审计)的机构优先;派驻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应具备以负责人身份承办的重整业绩;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三)报名参选机构须独立完成审计或评估工作,不得转委托。

(四)参选机构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与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参选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文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459175174@qq.com。

(二)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柳律师17793148232、吕律师17358183969

五、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

(一)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主体资格、预重整审计、评估团队建设情况)。

(二)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

(四)报价方案,鉴于目前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请在报价时说明是否同意在案件进入分配阶段后再支付费用等

(五)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审计、评估相关业绩及证明资料。

(七)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八)参选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且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受过行业处罚等不良记录;

2.申报资料真实、准确;

3.对本项目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九)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严格按照第五条"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编制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应包括目录、标明各章节相对应的页码。全套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参选机构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的电子版本为wordPDF文档,内容格式与正本和副本的要求一致U盘方式提交

(四)报价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本1份,电子版本的内容应与书面文件一致,评审结束后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2025年5月13日下午五点前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8层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

七、评选方式、时间和地点

在临夏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临时管理人进行评审,确定审计和评估机构各一家,候选机构各一家。如需现场评审,管理人另行通知评审时间与地点。

 

临夏州八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代章)

202556  


附件

八坊牧业科技公司预重整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25.5.6.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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