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博强家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定管理人、通知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常州博强家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定管理人、通知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公开时间:2020-09-29 公 开 人: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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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11-0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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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04049

本院根据单宏江的申请于2020819日裁定受理对常州博强家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097日指定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担任常州博强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常州博强家电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1030日前(节、假日除外)向常州博强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1楼,联系电话:13921089901杨斌、13775629299王芳)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常州博强家电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常州博强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116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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