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健兴利珠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深圳市健兴利珠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15 公 开 人:深圳市健兴利珠宝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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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915日裁定受理的深圳市健兴利珠宝有限公司(下称“健兴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粤03636号】,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拟采取摇珠方式选定本案评估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健兴利公司基本情况

健兴利公司于2010813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57169356P,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的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31号中盈珠宝工业厂区厂房七B10-801;法定代表人为许先坚。公司经营范围:黄金首饰、翡翠、钻石、铂金、K金(不含裸钻及金、银等贵金属原材料)、钟表、工艺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珠宝首饰的设计。

二、评估对象

健兴利公司的五件翡翠物品(仅仅作为表述称谓使用,管理人不保证其真伪、新旧以及瑕疵,下述亦同)。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有效的珠宝评估师资质;

2.已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3.申报机构具有担任破产案件评估工作的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5.申报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6.接受本公告中工作内容、评估费用的要求。

四、工作内容

1.对健兴利公司的五件翡翠物品进行价值评估。

2.在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20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超期不出具评估报告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3.按照《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由评估机构协助管理人完成的其他职责。

五、评估费用

评估机构参照粤价【2010142号《广东省咨询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计费标准如下: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备注

1

100以下(含100

10

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2

100以上-1000(含1000

4.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5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1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2

6

100000以上

0.15

如评估对象变现价高于评估价的,以评估价为基础计算评估费;如评估对象变现价低于评估价的,以成交价为基础计算评估费,

无法评估的资产不计收评估费。

评估费已包括评估公司为执行评估业务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差旅费用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正本的工本费用等相关费用。

被评估财产能够变价的,在被评估财产变价成交、买受人付清尾款且评估公司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之日起15日内由管理人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4121日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世妙,电话0755-82529804,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请报名单位在报名时提供具有珠宝评估师资质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同放弃参与选聘。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机构选定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4123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中签的评估机构、一家备选的评估机构。请报名的单位在中签后,向管理人提交申请资料。如只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的,则该家机构为中选机构。

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最后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并将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755-83454606-810,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36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健兴利珠宝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五

 

 

附件

健兴利(摇珠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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