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S1地块土地使用权的预拍卖处置公告

关于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S1地块土地使用权的预拍卖处置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广西银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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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S1地块土地使用权的预拍卖处置公告

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拟对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长沙路以西、浙江路以北的S1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处置,现将预拍卖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次预拍卖处置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职责将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全程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

2.意向竞买人可在本公告发出之后,就预拍卖处置的标的物向管理人提出可行性的改规、调规方案。涉及改规、调规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意向竞买人如有意向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配资),拟用于定向支付标的物成交价款的,管理人予以相应协助工作。

4、标的物交易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买卖双方承担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所涉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以及过户所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5.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将以其现状为准且以现状交付,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公告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

6.本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意向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竞买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与核实。未尽事宜,意向竞买人可致电管理人了解。

7.本公告仅为土地使用权正式拍卖处置前预告,不构成管理人对任何主体和拍卖的拍卖承诺。

二、标的物详情

1.标的物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长沙路以西、浙江路以北的S1地块。

2.标的物详情

(1)土地详情:该地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长沙路以西、浙江路以北,用地面积为21287.85㎡(折约31.93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城镇住宅用地。用地单位在用地内规划建设3栋商住楼和1栋住宅楼,项目建设有1层地下室。该项目各项指标如下:容积率≤2.0,建筑密度≤18.5%,绿地率≥30%,可提调整方案。

(2)交通条件:临近上海路、银滩大道,快速接驳全城。公交:8路、12路等,站点距地块约180—560m,可达银滩、北海大道等;自驾到银滩大道向西约30分钟达高速/机场,向东约15分钟至冠头岭,距国际客运码头、侨港风情街约15分钟车程。

(3)周边环境与配套:

生态休闲:距冯家江湿地公园、园博园、大江埠风景区约3km内;与大江埠足球公园相邻,运动休闲便利;

商业购物:南侧约300m到吾悦广场,约1.3km到万达广场;沿街商铺完善,满足日常消费 ;

教育资源:银海区第二幼儿园、二小、十二中学、西北师大北海附中、中央民族大学国际学校等,覆盖全学龄段教育;

医疗配套:临近银海区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银滩镇中心卫生院、市二医院银海区分院等,就医便捷;

市政与金融:临近银海区法院、市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周边有中行、银海国民村镇银行等网点。

(4)特别提醒:管理人对标的物详情的描述以及如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的使用功能、存在形态等,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查看,且如未实地查看的,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四、咨询看样及竞买方案

1.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前,意向竞买人可以向管理人咨询和预约看样。咨询或看样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为准。

看样时间由管理人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

2.意向竞买人可以向管理人提交竞买意向方案。方案可以包括企业资质、商业信用、资金证明、改规或调规方案、意向价款以及其他等。

意向竞买人提交方案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前。

3.管理人根据竞买意向方案可行性,特别针对改规、调规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协商讨论,择优竞买意向方案。管理人将根据相关部门协商讨论结果以及法律规定,优化竞买意向方案且不排除采用“假马竞标”方式拍卖处置标的物。

4.咨询、看样预约以及提交竞买方案,请联系管理人:

联系人:佘律师,电话189 7802 5503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白沙路2号保利国际中心10楼。

五、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竞买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当地政策规定。

竞买人需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以符合当地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4.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按照正式拍卖公告要求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买受人征信等各种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管理人和协拍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特别提醒

1.本预拍卖处置公告仅为土地使用权正式拍卖前预告,不构成管理人对任何主体的拍卖承诺,正式拍卖的所有事宜均以正式拍卖公告、须知及拍卖文件为准。

2.拟拍卖处置土地使用权按现状拍卖,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调查核实地块的权属、规划、现状、瑕疵等全部情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正式拍卖,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地块的全部现状及风险。

3.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或调整资产处置正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拍卖方式,调整拍卖起拍价、保证金、增加幅度,调整拍卖标的名称、中止或终止拍卖)。

4.在正式拍卖竞价前,竞买人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内容、竞买须知及公告拍卖标的详情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认可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内容并接受约束。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当遵照履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统一解释。

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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