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法院:(2026)浙0382破7号——陆阿金

乐清市人民法院:(2026)浙0382破7号——陆阿金

公开时间:2026-02-12 公 开 人: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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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2 月 11 日,本院裁定受理陆阿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一案,并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指定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陆阿金的债权人应自 2026 年 3 月 11 日前,向陆阿金管理人(联系人:邓雷、谷芝微;联系电话 18857768500、15869665716;通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与万源路交叉口西北 120 米,瓯越中央法务区 2 幢 201 室;邮政编码:325000)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陆阿金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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