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26)浙1003破5号——黄智债务清理案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26)浙1003破5号——黄智债务清理案

公开时间:2026-03-19 公 开 人:浙江君安世纪(台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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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浙1003破5号

本院根据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3月18日裁定受理黄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6年3月18日指定浙江君安世纪(台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黄智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4月8日前,向黄智管理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1128号玖樟府29号楼8层;邮政编码:318000;联系电话:0576-88505025/18806593368;联系人:蒋律师)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黄智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案以非现场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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