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4-01-09 公 开 人:广东创盟易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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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盟易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东创盟易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创盟公司”)破产清算后,于2023122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2人,实到债权人2人,其中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票数为2票。债权总额为611753.46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611753.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此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破产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以上事项的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管理人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了通知并予以公示。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广东创盟易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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