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25)浙0602破74号——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宣告破产程序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25)浙0602破74号——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宣告破产程序

公开时间:11小时前 公 开 人:绍兴天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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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绍 兴 市 越 城 区 人 民 法院

公 告

(2025)浙0602破74号之一

       2025年8月28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嘉兴良友进出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系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管理人 调查,债务人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名下除银行存款一千余元外,暂无可供清偿的资产。截至2026年3月12日,经审核确认的债务人负债总额为121444.77元。故债务人已属严重资不抵债,且相关权利人未提出和解或重整申请。管理人认为在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已不存在宣告破产的障碍事由,故向本院申请宣告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本院认为,债务人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在被申请破产清算前就其所负债务长期未能清偿。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另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已停止营业,亦未提出破产和解或重整申请,依法应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我院于2026年3月16日裁定宣告绍兴市新妙贸易有限公司破 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本院法律文书正本(包括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案件)、决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司法罚款用)、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民事裁定书(破产财产分配)、民事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等) (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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