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注册商标的拍卖(第二次拍卖)

关于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注册商标的拍卖(第二次拍卖)

公开时间:2026-01-09 公 开 人: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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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程序需要,依法对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变卖处置。管理人将于202612010时至2026121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 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是否可以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等);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以其现况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请亲自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确认标的状况。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况。因标的现况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无法转让、拖延移交增加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7.竞买人竞价前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标的的权属、能否变更登记、变更登记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变更登记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所涉及的转让或变更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另外,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风险,敬请注意。

8.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

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注册商标19个(以下合称“拍卖标的”)。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的权利证书,详情请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15,200.00元,保证金:3,04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的一个工作日(2026119)的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有意者请提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具体事宜。联系人:余先生(021-63392196/18917982056)。

.延时出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的权利状况、状态、有效性、实用性、适用性等问题一切以拍卖标的现况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管理人未从债务人处接管到拍卖标的的图形和(或)文字、软件程序、软件文档等任何原始资料,竞买人拍得标的后应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相关档案,法院与管理人不负责交付。拍卖标的具体内容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不作为双方交接的依据。拍卖标的按照现况交付,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存在的合法性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如何处置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查证了解;竞买后,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办理交接手续。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则应于开始拍卖三个工作日前(即2026115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委托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等);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补办相关证照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及承担,标的过户相关费用(或有)由买受人承担。

2.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a) 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7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单件拍卖标的成交价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为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比例为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比例为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3160 8100 0030 46582)。

b) 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c) 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本次拍卖标的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权属争议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三个工作日前(即2026115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竞买公告发布之前,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如有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于开始拍卖三个工作日前(即2026115日下午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并通过参加拍卖行使优先购买权。

.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尾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按照如下两种方式进行支付:

2.1 银行账户付款方式:银行汇款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高平路支行;账号:4468 8107 2622);

2.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等待付款的订单】直接进行尾款支付。

3.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十一.竞价成功确认书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如有)。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

十三.其他

本次拍卖为按现况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021-63392196/18917982056

拍卖链接:

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1011368401870.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4.606e5c45iCu3Ua

 

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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