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06破3号——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辽06破3号——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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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日作出(2024)辽06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燃气”或债务人)重整申请,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2024)辽06破3号决定书,指定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担任万通燃气管理人。

为实现万通燃气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维护万通燃气营运价值,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万通燃气重整意向投资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投资者积极报名参与。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1)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面交或邮寄报名资料,收件地址:辽宁省东港市经济开发区银河路15号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收件人:李宇,电话13029218404。电子版收件邮箱:【gineliyu@163.com】。

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管理人。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前来考察洽谈,参与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附件

【260409】万通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附件:丹东万通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表 .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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