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行处置原材料(煤矸石)、废料、 废渣(氨明矾半成品)的通报

关于先行处置原材料(煤矸石)、废料、 废渣(氨明矾半成品)的通报

公开时间:2022-09-12 公 开 人:江西金一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326次
  • 打印

关于先行处置原材料(煤矸石)、废料、

废渣(氨明矾半成品)的通报

 

2021)金一破管第31

 

各位债权人:

    在江西金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已于202112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人民法院院已裁定认可。

     现金一公司内尚有大量的原材料(煤矸石)、废料(指生产产生的废弃物,为有害物质)、废渣(氨明矾)。经向公司原负责人肖健和股东代表蒋佳伟了解,废渣氨明矾为半成品,属于有害物质,在金一公司正常生产期间,是由金一公司负责包装袋无偿送给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帮助处置的。

     近期又有环保部门通过人民法院向管理人提出意见,要求管理人对上述物品尽快处置。

     管理人认为,为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损害,尽量减少损失,应当尽早处理上述物质。

管理人已向人民法院请示,人民法院已同意管理人的意见。

现特向债权人进行通报!

 

 

江西金一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26


附件

关于先行处置原材料、废料等的通报(第31号).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