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宸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南京北宸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4-29 公 开 人: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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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宸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4日作出(2026)苏0192破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北宸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工商注册号91320102MA26KJQJ8R,以下简称北宸公司或债务人),并于同日指定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案管理人,依法开展北宸公司的破产相关工作。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核等工作,现将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若你方对债务人可能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应在2026年7月10日17:0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认定,但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北宸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偿还的,管理人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三、债权人申报方式

推荐方式:邮寄纸质材料。

债权申报需债权人自行下载文后相关附件并根据附件要求填写材料,材料填写完毕后可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人:杜柏,电话:18001590299

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丰盛商汇8号楼512室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四、一债会时间及地点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则上通过书面方式召开,不必前往现场参会,确需现场形式召开的,则定于2026年7月23日14时30分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公点 大法庭(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法庭:大法庭)召开。确需现场形式参与的债权人,请于2026年7月10日17:00前联系管理人,逾期不候。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南京北宸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1、法院受理之裁定书、决定书

2、债权申报材料

附件

债权申报材料(北宸公司).docx 下载
(2026)苏0192破22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pdf 下载
(2026)苏0192破2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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