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振鹭电动轿车经营有限公司清算裁定

沭阳振鹭电动轿车经营有限公司清算裁定

公开时间:2022-05-20 公 开 人:沭阳振鹭电动轿车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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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2022)苏1322清申76号民事裁定书

2022315日,申请人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被申请人沭阳振鹭电动轿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振鹭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沭阳振鹭电动轿车经营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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