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1-06-23 公 开 人: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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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人:

《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116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63日经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2020)鲁0812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

根据《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分配现金总额为人民币30697399.07元、应收债权及实物资产价值约4000万元。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如下:

1、截至2021617日,管理人应付破产费用总额为2546038.19元,实付金额为2203023.19元,未付金额为留存的20%管理人报酬,在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注销后,再向法院申请支取。管理人应付共益债务总额为3686595.50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2、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不欠第一、二顺序债权,破产财产分配不存在对第一顺序、第二顺序债权清偿情况;

3、普通债权总额为6439904.25元,清偿率为100%,共涉及4户普通债权人,具体包括: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4745590.94元、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471824.00元、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403407.20元、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19082.11元,均已清偿完毕;

4、劣后债权总额为765868577.55元,涉及1位劣后债权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已清偿17724861.13元;

5、对于剩余价值约4000万元的破产财产,因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不接受实物资产与应收债权等剩余财产分配,要求管理人变现后再行支付。管理人对上述破产资产变现并扣除必要费用后,支付给债权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O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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