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法院:(2026)浙0381破43号——余如意

瑞安市人民法院:(2026)浙0381破43号——余如意

公开时间:2026-05-21 公 开 人: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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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6)浙0381破43号

本院根据余如意的申请于2026年4月28日裁定受理余如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6年5月14日指定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余如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管理人。余如意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6月22日前向余如意管理人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瑞安市罗阳大道东晖华庭商业楼五楼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周(13958830196)、肖曼曼(13958880883)]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余如意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2026年6月29日15时0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余如意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5【余如意】公告(申报债权).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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