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2026)浙0891破8号——浙江泰牌幕墙门窗有限公司实质合并听证会公告

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2026)浙0891破8号——浙江泰牌幕墙门窗有限公司实质合并听证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4 公 开 人:浙江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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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浙 0891 破 8 号之一

      2026年4月24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 浙 08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浙江泰牌幕墙门 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牌幕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 浙江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2026 年 4 月 30 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交由浙江省衢州 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审理。

      2026 年 5 月 14 日,泰牌幕墙公司管理人通过调查发现泰 牌幕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衢州木天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木天幕墙公司)与泰牌幕墙公司在财务、资产、负债、组织 机构及人员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以构成法人人格实质混同为由,向本院申请实质合并破产,进行统一清偿。

      本院定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上午 10 时在衢州智造新城人民 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听证会,对上述两家公司是否符合关联公 司实质合并破产进行听证。若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意向参加本次 听证会,应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17 时前向管理人书面报名(联 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3600504626;联系地址:浙江中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省衢州市三江东路 2 幢 608 室)。参加听证会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 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系自然人的,应提交 个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 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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