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杜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浙江杜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8 公 开 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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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浙江杜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浙江杜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

浙江杜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9日裁定受理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管理人已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获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与方式

1.  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9时00分。

2.  召开方式:本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不设现场会议。全体债权人通过阅读会议文件、填写并提交书面表决票的方式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表决议项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1. 《财产变价方案(调整后)》;

2. 《重整计划(草案)》。

三、表决方式与表决期限

1.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非现场书面表决。管理人将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通过短信送达等方式向各位债权人送达会议资料及《表决票》。

2.  表决期限:本次会议表决期限自2026年6月12日9时00分起,至2026年6月19日18时00分止,管理人接受债权人在会议召开前向管理人发出的表决票。

3.  表决票提交:请各位债权人将填写完整并签章(自然人债权人签字/非自然人债权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表决票》,通过邮寄原件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6月19日18时00分(邮寄的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四、       特别提示

1. 请各位债权人务必准确填写《表决票》中的各项信息,并对表决议项逐一明确表示“同意”、“反对”。表决票内容经涂改且未在涂改处签章确认的,视为废票。

2.  请确保在表决期限届满前提交《表决票》,避免因传递时间延误导致权利丧失。

3. 如债权人变更/新增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书面会议并表决的,需在提交《表决票》时一并向管理人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杜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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