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26)苏0113破64号——南京睿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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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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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睿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的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胡庆申请南京睿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6)苏0113破64号〕,指定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全面负责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现管理人将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即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7月12日止。  

二、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5号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2.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的时间为准)  

收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5号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1:唐磊,电话:18913977086

收件人2:刘开伟,联系电话:13813013580  

3.线上申报(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收件邮箱:jskunshangls@163.com

三、债权申报材料整理及提交要求(详见申报附件)

1.债权申报材料的整理、填写、装订及提交要求详见《债权申报材料整理指南和风险须知》。

2.债权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两份,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碳素墨水笔。

3.《债权申报文件目录》《授权委托手续》《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必须为原件,均须加盖债权人公章。对于证据材料等其他材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单位的,在复印件每一页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每一页上签字。

4.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还,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需在复印件材料中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字样。审查债权过程中,管理人如要求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的,申报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和指定的时间如期提交证据原件,不提交的,视为没有原件,真实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四、债权申报法律风险提示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虚假申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京睿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1日  

附件

附件4:债权申报证据清单.doc 下载
附件2: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doc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文件目录.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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