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公司破产公告

河南开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公司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0-04-07 公 开 人: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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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豫074656667686970号之三

申请人:河南开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李化彬

申请人:新乡市纺织厂管理人

负责人:李化彬

申请人:新乡顺兴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李化彬

申请人:新乡市隆盛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李化彬

申请人:新乡开元三合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李化彬

申请人:新乡开元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李化彬

申请人:新乡市新纺毛巾厂管理人

负责人:李化彬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院于2018427日裁定受理新乡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乡平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河南开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18921日根据新乡市纺织厂、新乡顺兴纺织有限公司、新乡开元三合制衣有限公司、新乡开元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新乡市新纺毛巾厂申请受理其破产清算五案,2018925日根据新乡市隆盛纺织有限公司申请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分别指定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和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上述企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均为李化彬。经管理人申请,我院于2019424日裁定上述七企业合并破产。

本院查明:2019716日,我院组织召开了河南开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纺织厂、新乡顺兴纺织有限公司、新乡开元三合制衣有限公司、新乡开元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新乡市新纺毛巾厂、新乡市隆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纺织等七企业)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债务人重整的建议》。后因开元纺织等七企业不符合重整条件,已无破产重整可能性。根据审计情况,截至 20189 30日,开元纺织等七公司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6625.93万元,负债总额 74383.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4.33% ,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本院认为:根据管理人核实的资产负债情况,开元纺织等七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明显小于负债,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管理人申请宣告开元纺织等七公司破产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河南开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纺织厂、新乡顺兴纺织有限公司、新乡开元三合制衣有限公司、新乡开元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新乡市新纺毛巾厂、新乡市隆盛纺织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丁玉光

审判员   王抗

审判员 杜丹丹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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