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法院:(2026)浙0624破6号——杨天鸿债权申报一债会公告

新昌县人民法院:(2026)浙0624破6号——杨天鸿债权申报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10 公 开 人:浙江计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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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新 昌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6)浙 0624 破 6 号

       本院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根据杨天鸿的申请,裁定受理杨天鸿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指定浙江计然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杨天鸿的债权人应在 2026 年 7 月 4 日前,向杨天鸿管理人浙江计然律师事务所【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嵊州大道 558 号东 浦 实 业 大 厦 二 楼 ; 联 系 人 : 钱 兴 烨 13456565070 ; 鲍 子 镐17367108461】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杨天鸿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 9 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本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85 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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