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1-09-12 公 开 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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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

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12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海航控股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分别担任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规定,海南高院定于2021927日上午9:00,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海航控股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1925日之前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通过电脑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后,查看会议相关文档;或者通过手机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债权人会议,登录进行测试,并于2021927日上午9:00准时参加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投票方式。选择线下纸质投票的债权人请于202192516:00前(以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将纸质表决票送达管理人。网络投票通道将于202192616:00开通,选择网络投票的债权人可以于网络表决通道开通后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投票。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须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

债权人邮寄或现场送达表决票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西沙路25号海航创业园海航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债权申报办公室;联系人:王宇豪、刘金莹;联系电话:1719891001017198910012171589019751715890756617158901226。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管理人或者运维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1719891001017198910012171589019751715890756617158901226;运维联系方式:400-810-1866,按语音提示选择3再选择3

特别说明:完成测试后,请债权人务必在会议当日即2021927日上午9:00前再次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过网络方式参加海航控股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须知》

2.《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附件1:海航控股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须知.pdf 下载
附件2:海航控股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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