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的公告

终结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10小时前 公 开 人: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56次
  • 打印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 粤 01 破 29‑2 号

根据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清产核资情况,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宣告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编制的《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本院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裁定予以认可。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现已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据此向本院申请裁定终结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裁定终结广州东方胶鞋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东方胶鞋-民事裁定书(终结).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