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3-20 公 开 人: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42次
  • 打印

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

 

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120日作出2025)01破申5民事裁定书》,受理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脑科技”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218日作出2025)0175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邱才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纯脑科技的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截至本公告之日,职工债权4人,职工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50890.95元。其中:(1)陈嘉琦38747.95元(应付工资11216.00元、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27531.95元);(2)梁姗6530.00 元(应付工资);(3)王玲芳2250.00 元(应付工资);(4)阮珏瑜3363.00 元(应付工资)。

二、公示期间

   本公示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

三、职工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内,纯脑科技职工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清单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更正(含补充申报)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经复核后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有权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职工债权确认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对无异议的职工债权,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申请裁定确认。

特此公示

 

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3月20

 

管理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联系人邱才华  

联系电话18620119933


附件

广州纯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20250320)(2).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