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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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湛江富海实业发展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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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1日裁定受理湛江富 海实业发展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以(2024)粤08强清8号《决定 书》指定湛江润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湛江富海实业发展 公司清算组成员(以下简称“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相关法律 规定,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1、湛江富海实业发展公司的债 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2、湛江富海实业发展 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 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清算组办公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景 路9号羊城晚报驻湛江记者站四楼湛江润泰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 :陈女士,联系电话:18475945091湛江富海实业发展公司清算组 2024年12月31日

 [广东]非法院单位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1月07日人民法院报三版,同时刊登在中 国法院网、人民法院公告网 (本公告从"人民法院公告网"下载,下载时间:2025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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