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9破2号——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9破2号——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24 公 开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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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与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舟山中院)于2022年9月27日决定受理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储运)破产预重整一案,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2022年11月8日,舟山中院裁定受理中谷储运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继续担任管理人。2022年12月7日,舟山中院裁定受理中谷储运全资子公司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化工)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中际化工管理人。2023年3月2日,舟山中院裁定中谷储运与中际化工合并破产清算。

2023年4月13日,管理人启动并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但未能引入合适的投资人。现根据本案进展情况,为有效盘活债务人财产,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

一、债务人企业与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谷储运成立于2007年04月19日,曾用名: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2007-12至2019-04)、浙江天禄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07-04至2007-12),法定代表人王言彬,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坞坵社区马鞍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6605851637,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股权结构为中谷石化(珠海)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天禄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分别占股70%和30%,所属行业为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中际化工成立于2007年5月28日,系中谷储运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言彬,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坞坵社区马鞍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662858946E,注册资本32767.0486万人民币,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主要资产情况

中谷储运和中际化工的财产主要为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应收款项、对外投资等。具体包括:

1.土地使用权

中谷储运与中际化工名下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00,852.5平方米,均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坞坵社区赤坎村马鞍山,性质为工业用地,其中:中谷储运名下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19,885.00平方米,折合土地面积629.83亩,共持有四本不动产权证(浙(2016)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5903号、浙(2016)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4874号、浙(2016)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4875号、浙(2016)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4876号),地上建有三期油库区,共计69个储罐;中际化工名下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80,967.50平方米,折合土地面积571.45亩,共持有两本不动产权证(定国用(2014)第0301141号、定国用(2013)第0300152号),地上共计建有12个储罐。

2.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中谷储运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为油库区内的泵棚、消防泵房、锅炉房、监控室等,共持有四本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1,843.86平方米;另有无证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7项,建筑面积合计1,823.31平方米。中际化工有无证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12项,建筑面积合计9,242.58平方米。

3.码头及海域使用权

中谷储运名下5000吨级码头3座,分别为5000吨级液货码头2座,对应海域使用权面积14.0563公顷,国海证号为2013D33090200104,终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5000吨级散货码头1座,对应海域使用权面积4.8167公顷,国海证号为2012D33090200262,终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该海域使用权因存在抵押暂时无法办理换证手续,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仓储设备

中谷储运现有三期油库区,包括69个储罐及配套的管线、泵、阀门等设备,可容纳的储油量为186.4万立方。中际化工规划的油库项目共有三期,其中有两期已投入使用,分别为一期油库项目及二期I标段,包括12个储罐及配套的管线、泵、阀门等设备,可容纳的储油量为110万立方米;二期油库项目Ⅱ标段,规划建设10万立方米储罐3个、5万立方米储罐2个,现土地已打桩完毕,并建有城台,尚未进行主体安装工程。

5.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共计7辆,为机动车辆5辆、自装卸垃圾车1辆、油桶搬运车1辆;办公设备及其他共计376项。

6.对外投资

中谷储运直接对外股权投资单位共计6家:全资子公司2家,为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京谷能源(舟山)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3家,为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有限公司(持股29.35%)、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持股24%)、中谷燃料(舟山)有限公司(持股5%);非盈利组织1家,为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企业消防协会。中际化工无对外投资。

7.应收账款

中谷储运持有对外应收账款若干,其中包括对库内现存原油货权人的大额应收账款,具体金额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联系后另行告知。

8.特殊类资质

中谷储运目前拥有拥有危化物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海关保税仓库注册证书等特殊资质。

上述资产中的不动产、部分对外投资已设定了抵押、质押等担保,具体情况以相关资产的现状为准。相应的资产清单及资产评估价值,可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可查阅。

二、报名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正式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2.有关情况简介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对中谷储运与中际化工开展尽职调查,自主判断、自担风险。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3.本次投资人招募的对象系针对于重整投资人,招募目标系为企业引入新股东等投资方。因此,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提交的投资方案应围绕企业持续正常运营及整体价值实现展开,不宜提交内容为单纯收购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投资方案。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本次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意向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至少一个主体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

4.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底价为人民币1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且需明确对于应收账款、对外投资及库区内营运资产的具体报价构成。报名者未高于招募底价的报价,视为未达到报名条件。

5.重整投资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一次性向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全部保证金。

6.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承诺愿意按照本招募公告及管理人制作的其他招募文件的要求,参与中谷储运与中际化工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配合后续的表决程序,按本招募公告及其他招募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后续相关投资协议文本等。

三、招募流程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本次招募流程如下:

1.报名时间与报名要求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6年9月20日17时前,将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至管理人邮箱zgcyglr@163.com。

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足额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

意向重整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确定牵头成员,明确内部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由牵头成员将报名材料汇总提交至管理人,并以牵头成员名义缴纳保证金。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中浪国际大厦B座21楼2102-4室,联系人吴律师,联系电话:19858076854。

3.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支行

账  号:3309040160000775763

4.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1)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表、附件及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对投资款的支付及本公告项下各项履约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参与投资的重整方案书。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底价为人民币1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重整方案书中的报价需高于前述金额,且明确对于应收账款、对外投资及库区内营运资产的具体报价;若报名者提交的重整方案书中投资报价未高于人民币1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或者方案内容仅体现为单纯收购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则视为该份报名意向未达到报名条件,报名方亦不具备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等内部决策机构关于进行投资报名的生效决议/决定;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若意向重整投资人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全体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

(6)意向重整投资人具备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

(7)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上述报名材料应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破产工作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任。

5.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尽职调查资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无论意向重整投资人是否开展尽职调查,一旦向管理人正式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对参与本次投资的行为和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反向尽职调查

对于缴纳保证金且提出符合条件报价的意向投资人,债权人委员会和管理人有权对其主体信息、历史业绩、履约能力等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需接受管理人和债权人委员会提出的合理提问和尽调要求。

7.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确认流程

(1)如在报名期限届满前无其他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则视为本次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成功。

(2)如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且提出符合条件报价的,则管理人将以该投资人的报价作为底价再次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5天。若公示期满无其他投资人提出更高报价的,则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将成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如公示期内有其他投资人提出更高报价并缴纳保证金的,则将启动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程序,具体遴选规则将由债权人委员会另行讨论后确定。

(3)如有两家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且提出符合条件报价的,则将启动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程序,具体遴选规则将由债权人委员会另行讨论后确定。

(4)对于未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已缴纳保证金。中选投资人被确认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投资对价款(不计息)。

8.保证金的没收

正式重整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将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单方声明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或在管理人要求的限期内未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2)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义务的;

(3)重整投资人存在违反保密协议义务的情形的;

(4)重整投资人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围价、串价、恶意扰乱投资人招募程序的。

四、瑕疵与风险提示

(一)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系在中谷储运、中际化工破产清算程序下进行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自行充分知悉、理解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定。若成功招募到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向舟山中院申请本案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二)中谷储运存在涉外油品业务,并由此受到境外单边制裁。因该特殊原因而对企业未来运营产生的影响以及可能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请各位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研判,管理人不作任何保证。

(三)中谷储运与中际化工名下原油仓储设施设备已多年未开展大修,重整投资人后续需投入大额资金进行维修,具体大修投入资金及施工周期需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研判。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知悉股权投资价值与公司资产、营业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应自行对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和显性或者隐性瑕疵进行调查并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对标的资产的质量和商业价值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或撤回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管理人

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中谷投资人招募公告-0822.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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