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务限期清偿公告

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务限期清偿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8 公 开 人: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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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辛庄煤矿”)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由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11月11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管理人对辛庄煤矿财务状况的调查核实,尚有单位至今仍未偿还所欠辛庄煤矿款项单位对本公告附件中的债务金额、债务性质等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 3 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将依法进行审查。

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又未履行支付义务,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

附件一:应收账款明细表

附件二:其他应收账款明细表

 

联系人:纪律师,联系电话:155 5419 6725

联系地址:山东省钢城区西照临村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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