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湘01强清374号——长沙琥珀装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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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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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章、证照作废的公告

(2026)琥珀装饰强清报字第0008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琥珀装饰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组成长沙琥珀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经清算组依法通知,未能接管到长沙琥珀装饰有限公司证照、印鉴等资料。故清算组为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强制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滥用或盗用公司印章、证照从事与强制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清算组特此声明:长沙琥珀装饰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等)、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自2026年08月18日起作废。自2026年08月18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长沙琥珀装饰有限公司无关,长沙琥珀装饰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长沙琥珀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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