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日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武汉日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2-04-02 公 开 人:武汉日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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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日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武汉日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26日通过钉钉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63人,代表债权金额134,818,281.20元。实际参会的债权人48人,代表债权额132,800,366.39元。根据《中华人民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债权人对《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申请日清生物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二、债权人对《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表决及非现场方式核查债权的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如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决议!

 

武汉日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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