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9 公 开 人: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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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律师 联系方式: 13289516956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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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裁定受理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的破产清算案,于2026年4月7日裁定对中冶纸业进行重整,对中冶纸业和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诚旺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两家公司的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化解债务危机,恢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债权人、职工及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诚邀各类有投资意向的市场主体洽谈对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旨在公开披露重整投资相关信息,对接有意向的投资主体,为两家公司引入重整资金、管理或产业支持,化解债务问题、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债权人、职工及各方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1.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18日,注册资本167231万元,法定代表人田生文,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1号,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宁夏中卫市柔远镇施庙村401。主营机制纸、纸浆等纸品生产销售、矿产品及普通化工产品购销、林业种植、建筑工程、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管理等业务。

2.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6日,注册资本4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义福,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B座9层906室,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宁夏中卫市柔远镇施庙村301。主营技术开发、各类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广告设计发布及日用品、电子产品销售等业务。

三、主要财产概况

截至本招募公告出具之日,根据债务人留存权属资料、公开公示信息及管理人初步核查情况,债务人资产为上市公司股权及不动产资产等,具体财产概况如下:

1.上市公司股权:中冶纸业持有美利云(000815)股票79,131,048股,占美利云总股本的11.38%,为美利云第二大股东;兴诚旺公司持有美利云股票145,000,000股,占美利云总股本的20.86%,为美利云第一大股东。其中50%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及质押具体情况可详见美利云2016-077号、2018-059号公告。

2.实物资产:经管理人对债务人存档权属资料梳理及初步核实,债务人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乡、迎水桥镇等区域,持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林权、房产三类不动产及权益资产,涵盖工业、仓储、农业用地及配套房产、林地权益等,是公司核心基础资产。

管理人已完成上述资产权属、存续状态的初步核查,为规范重整尽调工作,本公告不再列明各宗资产面积、权证编号、精准区位等细化台账信息。

四、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6年5月8日,共有29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笔数共计34笔,申报债权总额合计142.72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120亿元,普通债权约22亿元。前述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最终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结果为准。

五、招募说明

1.参与主体范围:本次招募面向所有合法存续的市场主体开放,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投资机构及各类具备投资能力的市场主体,均可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对接。

2.主体基本要求:本次招募不设置行业限制、资产规模门槛、业绩指标等严苛准入条件,仅要求意向投资主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具备真实投资意愿,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3.公告法律性质:本公告为管理人发布的公开招募公告,仅用于信息披露与意向对接,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不具备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4.尽职调查安排: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基础资料、配合现场核查等必要协助;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完成尽调并自行承担尽调费用与投资风险。

5.参与形式:意向投资人可单独参与对接,也可自愿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需明确牵头对接主体,清晰界定各成员分工与合作意向,管理人将统一与牵头主体沟通对接。

6.投资方案协商:意向投资人可结合自身资源与规划,向管理人提出初步投资思路、资金支持方案、产业协同计划等,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一对一友好协商,充分沟通重整合作细节。

7.信息披露与保密:管理人将按规定披露重整相关公开信息;意向投资人应对接洽过程中获取的债务人商业秘密、财务数据、资产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

六、意向对接方式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主体,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止,通过以下方式与管理人联系,沟通洽谈重整投资基本情况、资产信息、债权情况及合作思路等相关事宜:

联系邮箱:zyzyguanliren@163.com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13289516956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0层(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七、其他事项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对接情况,稳步推进重整投资洽谈、尽调、方案协商等后续工作。

若本次公开招募未达成合作意向,管理人有权另行发布招募信息或采用其他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冶纸业、兴诚旺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所有。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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