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2-04-30 公 开 人: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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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各债权人:

债务人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于2022413日以(2022)赣0925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424指定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2526日止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461号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6000联系电话:孙有文15932805164、陈园18770683013,0795-3222083)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申报债权时需提交的材料及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3、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材料中详细写明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联系及发送通知。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5303时在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请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

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债权申报表

4、债权计算清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送达地址确认书

8、领受偿债资金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

9、放弃债权承诺书

 

江西中特建设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

                     20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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