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

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7 公 开 人: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909次
联系人: 曾全 联系方式: 18993909616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1 18:00
  • 打印

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

 

20187月3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12民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7月30日作出(2018121号决定书,指定甘肃言中律师事务所担任汇鑫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及汇鑫公司的合法权益,整合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挽救汇鑫公司企业营运价值,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现管理人就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发布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经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登记,注册地址宕昌县沙湾镇雅园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相国,公司注册号为621200200000942,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079487258XD,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水力电力开发。汇鑫公司沙湾水电站装机容量51000KW,2015年1月17日1号机组并网发电,2015年6月14日2号、3号机组并网发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企业核心资产情况

沙湾水电站位于白龙江干流宕昌县境内,枢纽上距两河口乡约11km,上游有已建的石门坪电站,坝址距宕昌县城约70km,距陇南市武都区约50km。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枢纽主要建筑物由5孔泄洪闸、1孔排沙闸及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198.5m,电站设计水头29m,设计引用流量202.5m3/s,电站装机容量51MW,电站保证出力为10.23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043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006h。工程规模为三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工程区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

负债状况

汇鑫公司资产负债等其他信息,将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等为准,意向投资人可自行联系管理人了解。

二、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预招募公告所列明的汇鑫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最新数据为准。

3.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投资汇鑫公司要约或要约

4.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支付投资保证金并经遴选程序后最终确定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投资人。

5.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企业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汇鑫公司的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四、预招募主要工作流程

1.报名阶段。本公告发布后,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不计息)。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报名的,尽调保证金同时转为投资保证金;尽调后确定不投资的,管理人将5个工作日无息原路退还尽调保证金。

2.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并缴纳尽调保证金后,可开展必要的尽调工作,尽调工作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后15日内完成,管理人予以配合。

3.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尽调完成后,意向投资人拟正式参与投资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    2000万元(不计息)。并在尽调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的计划、盘活债务人业务的初步构想等;联合体报名的,除包括上述情况外,还应说明各自的投资方式、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遴选与评议。管理人将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评审活动,具体流程管理人另行通知,经评审确定意向投资人。

5.保证金的处理。

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未通过或法院裁定未批准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公布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投资保证金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10月1118时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管理人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滩街长安豪庭3楼。

联系人:曾全18993909616

3.意向投资人报名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盖章)。

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盖章)。

3)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其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6)保密承诺函(盖章)。

意向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4.管理人临时账户信息及报名表等全部文件和参考资料模板,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管理人。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管理人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本案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十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