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股东告知书

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股东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4-10-08 公 开 人: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61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2024)上合中福管发06

 

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公司股东: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93日受理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924日指定河南上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向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中福公司企业登记信息显示,中福公司成立于200842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陈道兴出资800万元,持股40%;股东陈明雄出资600万元,持股30%;股东陈明生出资600万元,持股30%2012111日,股东陈道兴将持有的40%股权转让给股东王长辉,陈道兴退出;股东陈明雄将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股东张功惠,陈明雄退出。20151015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内民二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认定王长辉抽逃出资800万元,张功惠抽逃出资600万元,陈明生抽逃出资600万元。上述判决已生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以及《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的规定,管理人现向你方追缴抽逃的出资,其中王长辉应返还800万元,张功惠应返还600万元,陈明生应返还600万元。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日内向管理人返还相应金额的出资。若有异议,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若你方在上述期限内,既不向管理人返还抽逃的出资,又未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107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437号卧龙大酒店五楼河南上合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455000

联 系 人:郭律师;

电 话:13673721600(同微信)。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