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14小时前 公 开 人: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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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的公告

 

2019)远和破管字第154号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2019)渝0237破申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和公司或者债务人)破产重整的申请,并于2019年6月27日作出(2019)渝0237破1号决定,指定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担任远和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0年12月17日,巫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渝0237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批准远和公司重整计划。后因重整计划执行不能,2026年1月8日,巫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渝0237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裁定终止远和重整计划并宣告远和公司破产。现远和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为引进资金续建项目,实现远和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远和·君临江山”项目共益债续建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共益债续建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谨慎认真地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条件及规则履行各项手续。

(三)意向投资人缴纳参选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已完成对远和公司的尽职调查,同意按远和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并非要约文件。公告内容是管理人根据已掌握材料作出的陈述,随着案件的进程和材料的变化,该陈述内容可能会有变化,故管理人对公告现有内容不提供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五)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二、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70891499781

注册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广东中路270号2幢1-12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800万元,实收资本800万元,股东为巫山县远征货运有限公司(持股 60%)、冯冬霞(持股15%)、刘久平(持股10%)、王川(持股1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

三、项目概况

远和·君临江山项目原地块于2015年4月29日取得房地产权证:证号:314房地证2015字第01387号坐落:巫山县龙门街道宁河街199号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7568.53㎡;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3年12月30日。

地块于2014年10月28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500237201400024号用地项目名称:远和·君临江山;建设规模:60650.80㎡。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远和公司对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经巫山县规委会2021年评审通过的新方案,拟由远和公司新增地块新地块18521.61㎡,与原地块27568.53㎡进行“两宗合一”。调整后的新方案用地总面积为46090.14㎡,土地出让金为6349万元(其中原地块4200万元,新地块2149万元),建筑总面积129062.12㎡(较原方案减少31.98㎡),计容面积99085.18㎡(较原方案增加38434.38㎡),共建设房屋9幢(较原方案增加1幢)、住宅860套(较原方案增加337套)、小区车位558个(较原方案增加197个)。因远和公司缺乏资金参与拟新增地块的招拍挂,拟新增地块因无人竞拍而流拍,“两宗合一”仍未实现。

远和公司分期开发,各期开发情况如下:

1.项目一期远和·君临江山1#、2#楼及地下车库

项目一期2016年3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25956.66㎡;于2016年3月4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25956.66㎡。项目一期于2016年3月7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19427.84平方米,可预售房屋213套根据债权人申报债权及管理人初步认定,需向购房人交付房屋81套现可售房屋132套。向购房人交付的房屋,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远和·君临江山项目1、2号楼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不动产权证书联合审批的方式,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初始登记(楼栋证),达到向购房人交付的条件。1、2号楼已建成房屋213套(不含物管用房),竣工建筑面积共计19460.09平方米。其中1号楼住宅106套,竣工建筑面积9785.76㎡,2号楼住宅107套,竣工建筑面积9674.33㎡。项目可销售的住宅(1、2#楼已售约7661.08㎡除外)总建筑面积约为11765.01㎡,具体以实际为准。已出售并拟交付的房屋81套,建筑面积7661.08㎡,套内面积6366.20㎡。可售住宅套数122套(含由争议的10套),建筑面积11765.01㎡,套内面积9789.56㎡。

2.项目二期“远和·君临江山(3、5、6、7号楼)”

项目二期3、5、6、7号楼,于2022年9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56045.12㎡。破产受理前,项目二期原设计5号楼桩基施工完成(因方案调整现已不可用);6号楼主体结构完成至±0标高;7号楼车库7/51轴至7/44轴结构完成至-1层顶板7/44轴至A/7轴结构完成至289.5标高。破产受理后,项目二期施工尚未启动。

3.项目三期4、8、9号楼

项目三期4、8、9号楼,破产受理前原设计4号楼完成部分边坡工程,原设计8号楼旋挖桩土石方施工完成(因方案调整现已不可用),桩钢筋及混凝土未施工。方案调整后,4号楼位于原地块内,8号楼大部分、9号楼全部位于新增地块,远和公司尚未取得新增地块土地使用权,三期尚未启动建设。

4.交通体及小广场

1)远和·君临江山交通体(售楼部)

系远和公司设计从FM广场连接君临江山项目的交通体,土建部分已完成,安装部分:完成所有桥架、电缆(含临时电缆),报警系统、普通照明、应急照明仅预埋线管未穿线,排水已完成,给水完成到入户阀门处,防雷已完成。

远和公司在破产受理前装修1、2、3层做售楼部办公室使用。交通体未办理产权证,其所占土地,远和公司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以审计评估为准。

2)远和·君临江山小广场(新装售楼部)

位于交通体与红叶家园廉租房的交界处,为两层框架结构,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远和公司已完成装修作为新售楼部使用。小广场未办理产权证,其所占土地,远和公司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以审计评估为准。

四、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报告初稿,截止2026年1月8日,远和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163,849,415.89元,负债总额为209,402,185.82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5,552,769.93元。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为156,935,099.16元,负债总额197,679,061.6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743,962.44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五、破产债权及共益债务情况

(一)2019年6月10日破产受理时的破产债权情况

经债权人申报及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共158户,确认债权总金额合计209,924,819.15元(不含继续履行合同的购房人未支付的购房款10,017,672.00元)。具体如下:

1.确认继续履行与79户购房人签订的81份《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总成交价34,786,970.00元。

2.确认其他法定优先权共11户11笔,金额合计64,203,211.71元。其中包含购房人优先权7户7笔(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退房款),金额1,177,016.00元;土地出让金优先权1户1笔,金额12,600,000.00元;城市建设配套费1户1笔,金额1,688,403.5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1户1笔,金额648,991.50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1户1笔,金额48,088,800.71元。

3.确认职工债权22户22笔,金额775,254.01元。

4.确认税款债权1户1笔,金额519,130.70元。

5.确认普通债权121户121笔,金额119,657,897.73元。

另,尚有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及宣破后新申报债权4户债权,金额4,915,608.32元,暂缓确认。

上述债权情况,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二)破产受理后的共益债务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报告初稿,2019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1月8日重整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务金额为67,526,996.91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六、招募方案

(一)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共益债续建投资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续建,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远和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商业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3.近三年无较大数额的未到期应偿还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资信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

4.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续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招募流程

1.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6年7月14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嘴金融街3号人保大厦15楼,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旗,联系电话15023029784。

现场报名需要与联系人提前预约时间。

2)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投资意向书,该意向书内容应当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业绩情况、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来源计划、融资能力介绍等,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项目续建共益债投资方案》,该《项目续建共益债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本案工程恢复施工时间、建设工期、交房时间、续建资金来源、破产债权偿债资金来源及偿债期限(尤其是欠付土地出让款、规费的缴纳期限、破产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支付方式及期限等)、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共益债务偿债资金来源及期限(尤其是保交楼资金、投资人投资款、以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新产生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核心内容,且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投资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应出示律师执业证原件并提交所函原件及执业证复印件

④简介(含基本信息、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资产负债、业绩、相关行业投资或经营经验等)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⑤自有的资金证明文件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⑥同意参与远和公司续建投资的股东会会议决议原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注: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次报名情况单独决定延长报名期限、修改原报名条件及报名程序等内容。

3)报名材料注意事项

①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②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九份装袋密封。

③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2.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远和公司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明细资料的,或需对远和公司进一步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尽职调查报名材料。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共益债续建投资人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尽职调查报名材料的意向投资人予以配合或安排。

1)尽职调查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6年7月7日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①《参与续建投资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以及愿作为投资人参与远和公司重整投资的意向等);

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用以证明符合共益债续建投资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保密要求

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远和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远和公司非公开信息,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意向投资人应向远和公司或者管理人承担违约金100万元。

3.参选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远和公司进行投资的,应缴纳参选保证金。

1)参选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远和公司共益债续建投资人遴选的参选保证金为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不计息)。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6年7月14日17:00点前将参选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参选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账户名称: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巫山支行营业部

号:5005 0125 3600 0000 1223

未按规定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共益债续建投资人遴选资格。

2)参选保证金的处置

意向投资人应自中标并收到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确认函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书(书面投资协议或书面投资承诺书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续建投资文件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以续建投资协议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财产管理方案获远和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为生效条件);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书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取消其共益债续建投资人资格,追究其他违约责任,重新确定共益债续建投资人。

以续建投资协议为主要内容的财产管理方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共益债续建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或书面投资承诺书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取消其共益债续建投资人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共益债续建投资人。

3)参选保证金的使用

以续建投资协议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财产管理方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共益债续建投资人所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履约保证金。

4)参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应自向中标人发放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参选保证金。

如以续建投资协议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财产管理方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应自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结果发布之日或者巫山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共益债续建投资人无息退还所缴的参选保证金。

中标共益债续建投资人履行以投资协议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财产管理方案及续建投资协议完毕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管理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及解除资产抵押。

4.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的确定

1)期满只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

2)期满有两家或以上报名的,管理人将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共益债续建投资人,具体遴选方案届时再予以公布。

5.以续建投资协议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财产管理方案的制作

共益债续建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按本招募公告、共益债续建投资人提交的续建投资文件,以及经过各方利害关系人通过商业谈判形成的一致意见编制专项财产管理方案并按法定程序提交远和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如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向巫山县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专项财产管理方案,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七、其他事项

远和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公告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热忱欢迎大家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续建工作。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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