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9 公 开 人: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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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军红 联系方式: 1370386245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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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2025)豫019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总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9月26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191破1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建总公司进行重整。为依法高效推进建总公司重整工作,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公开招募建总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对所有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报名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建总公司目前情况,现有资料所反映的情况未必与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为投资参考使用。本次招募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四)招募期限15日,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招募期限内向管理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视为同意按管理人制定的《重整预案》进行投资。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建总公司于1990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现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号楼2单元11层59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石峰,注册资本6001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为1990年1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人防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担3000米以内供水井的水源勘察及钻井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1699883761。

截至破产受理日,债务人的股东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期限

1

高桂芳

15,002,500.00

25%

2018年10月12日

2

石峰

30,305,050.00

50.5%

2020年5月13日

3

周从云

14,702,450.00

24.5%

2022年1月4日

(二)资产情况

1.重整资产(含业绩荣誉等,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序号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资质类别及等级

有效期限截止时间

1

D14102375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028年12月22日

2

D14102375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028年12月22日

2.重整非必要资产:主要指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以及应收账款等重整必要资产外的其他资产。

三、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4.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所需报名材料,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和《重整预案》参与建总公司意向投资人的竞选,并在最终竞选成功后愿意成为建总公司正式重整投资人。

(二)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对建总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建总公司重整投资人竞选的投资保证金为100万元人民币,最迟应于招募期限届满前将保证金汇入管理人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

   号:9991 5600 0340 0036 63

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竞选的资格。

2.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如被最终确定为投资人,其缴纳的上述保证金视为缴付投资款的一部分缴纳了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参与竞标落选的,管理人在7日内无息退还上述保证金至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金退还账户。

本案审理过程中因不符合重整条件或出现其他影响本案审理的法规、政策、事由,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重整程序或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管理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重整程序或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

(三)重整投资方案

1.重整投资的内容

根据建总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重整投资方式为:对建总公司进行资产剥离加清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整;用于重整的建总公司资产为建筑业企业资质及资质维护类必要的资产(如业绩荣誉等)。管理人以建总公司100%股权为出售标的,该标的对应的资产为上述用于重整的资产,建总公司重整必要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负债等,由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但涉及合同履行等方面需要新建总公司资质、技术、财务等业务支持的,新建总公司仍应提供协助)。

股权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2.重整投资的程序

1)提交重整投资文件

意向投资人应在招募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文件中应明确载明对重整资产的报价。以报价最高为原则确定重整投资人。

2)重整投资款缴纳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正选重整投资人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支付完全部重整投资款。重整投资人未按期支付重整投资款的,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承担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所产生的投资款差价及利息等)。

3)其他

其余涉及重整投资人、新建总公司与建总公司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由管理人以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为原则,在《重整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

投资人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报价、投资优势、资金来源(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的账户信息等(须加盖企业公章)。

3.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

4.意向投资人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书面承诺书。

5.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联系方式,应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等。

7.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贰份,均应当加盖报名人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自然人报名的,应当签名按手印),以A4纸打印,一份装订成册,另外一份无需装订(附目录清单)。

报名期限及联系方式

1.报名期限:至2025101417,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或适时启动下一次招募程序。未按公告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2.报名及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庄街6号诚建大厦一楼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易增辉 18838950533

3.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请注意报名期限并提前电话告知管理人。

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管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投资人有义务对投资事宜进行法律、财务、税务等全面尽调并作出风险决策,自行承担因市场变化或政策因素等产生的相关投资风险。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公告不构成投资建总公司的要约或承诺,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和说明。管理人可视本案实际需要通过补充公告、通知等方式调整、修改、继续、中止或延长本次预招募相关事项

2.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管理人面洽。

五、保密义务

1.管理人承诺对参加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予以保密,保密材料仅在管理人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相关范围内予以披露。

2.对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的信息、数据、资料等,投资人均需遵守保密义务,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投资人赔偿损失。

最后,热忱欢迎社会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或推荐参与本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九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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