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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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8-04 公 开 人:江苏天氟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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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告

江苏天氟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及债权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天氟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氟隆强制清算一案,指定盐城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清算组。

天氟隆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注明债权人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债权性质、债权数额、形成原因、有无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及时申报债权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天氟隆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天氟隆的清算义务人应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公司印章、财产、账册、证照等文件资料,若未移交或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清算组无法清算,你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对天氟隆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清算组联系人电话13305116548,18962006548

 

江苏天氟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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