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案清算财产意向买受人预招募公告

关于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案清算财产意向买受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1 公 开 人: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浏览次数:3152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31 16:39
  • 打印

关于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案清算财产意向买受人预招募公告

 

一、案件背景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6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农银创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对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迪瑞行基金)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711日作出决定书,指定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负责开展启迪瑞行基金的强制清算相关工作。

二、清算财产基本情况

清算财产主要包括启迪基金持有的西安瑞行城市热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瑞行集团63.6%股权(以下称为“标的股权”)以及应收西安瑞行集团股利(以下称为“应收股利”)。

三、招募目的

本次公开招募意向买受人,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广泛征集具备相应资金实力、行业背景及履约能力的潜在意向买受人,参与启迪瑞行基金清算财产的处置工作。清算组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组织意向买受人开展尽职调查、买受人竞买等(具体相关工作及要求以清算组另行通知的为准),以实现最终拟处置财产的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合伙人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四、招募条件

本次招募诚邀各界参与,意向买受人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意向买受人应当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具备足额支付清算财产对价款的资金实力,并能提供相应的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具备与西安瑞行集团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或资源者优先(如供热行业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等);

(五)同意按照本公告以及相关资产变价方案要求(以管理人后续通知的为准),参与尽职调查以及后续的竞买,并遵守相关流程及规则;

(六)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买受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买受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七)满足法律法规及清算财产处置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意向报名

意向买受人应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将正式的意向报名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清算组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为: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21层,郭律师,16600233177

电子邮箱:pcqsglr@163.com

2.登记文件

(1)报名意向书(附件一)

(2)意向买受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或《承诺函》

(3)意向买受人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意向买受人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三);

(5)意向买受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

(6)意向买受人具备与西安瑞行集团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的证明材料(如有);

(7)《保密承诺函》附件四);

(8)《承诺函》附件五);

3.资格审查

清算组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在3个自然日内对意向买受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提交的报名文件存在缺失、遗漏的,清算组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意向买受人若未按清算组要求补充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清算组有权不予接收。

(二)尽职调查

1.清算组向意向买受人送达《尽职调查通知书》,并向意向买受人提供相关尽调资料(具体以实际可提供资料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场尽调事宜;

2.尽调期限:全体意向买受人(不论报名先后)尽调工作完成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6331日,清算组将根据清算工作整体安排决定是否调整尽调期限。

(三)反向尽职调查

自意向买受人报名至资产转让协议签署前如有必要,清算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意向买受人反向尽调,反向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管理经验、财务数据、履约能力等意向买受人应予以配合。

六、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由清算组编制,解释权归属清算组,同时,清算组有权决定调整、修改、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买受人预招募相关事项,意向买受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此无异议且不会基于清算组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参与招募的意向买受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清算组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清算组的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仅为意向买受人预招募,不构成任何要约邀请、要约或承诺,清算财产的具体情况以意向买受人尽职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清算财产最终处置的范围、处置形式及处置程序等事项,以清算组另行通知的为准。

(三)报名文件经审查通过后,清算组将向意向买受人发送书面通知确认。届时若涉及报名与尽调保证金事宜的,将一并通知。

(四)意向买受人报名的,视为同意遵守清算组相关工作安排以及后续的资产处置规则。

)意向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尽职调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无论最终是否受让标的资产,该等费用均由意向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权利方应通过报名及竞买程序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联系方式

清算组名称: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律师,16600233177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21

电子邮箱:pcqsglr@163.com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意向买受人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与清算组联系咨询

特此公告。

 

 

天津启迪瑞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意向买受人预招募公告附件一至五.docx 下载
启迪基金清算组招募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